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上海市]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21-03-29阅读:1718次

  申请范围:

  个人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零跑腿教程

下一篇:丹阳开启公积金与不动产登记联合办理新模式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