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关于工伤 这些知识必须了解!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4-20阅读:1418次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就诊?就诊时产生的医疗费该如何结算、报销……
一问:“发生工伤后,如何就诊?”
参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二问:“哪些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三问:“报销工伤医药费有时限要求吗?”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销医药费。提交报销材料的具体时间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四问:“治疗工伤复发的医疗费报销与治疗工伤的报销标准比,会打折扣吗?”
不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因此,无论是首次发生工伤还是工伤复发,享受的工伤医疗费报销标准是一样的,不存在打折扣的情况。
五问:“工伤人员退休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能不能报销?”
因治疗工伤部位所产生的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无论退休前后,都可以报销。
可以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1、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时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等级:一级到四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对应的待遇。
3、工伤职工限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等级:五级、六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满足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等级
七级至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2)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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