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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增13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海南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07-07阅读:1044次

       近日,海南下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新增部分符合评审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统一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开始,将符合考核条件的新增13项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确定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通知》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筹建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包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和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在具体结算之中,医疗机构筹建原价高于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按照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执行;医疗机构制剂原价低于或者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照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执行。

     《通知》指出,海南省纳入基本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原则上在配制的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或者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其他约定的医疗机构间进行调整。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苛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对违反有关部门规定生产和使用的制剂品种,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不得将未纳入基本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换成支付范围之内的品种。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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