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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小问答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21-09-22阅读:1715次

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小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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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按新计发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会下降吗?

新计发基数相比上一年度的计发基数,标准有增长,因此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也随之增长,不会出现待遇下降的情况


02.按7860元计发养老金后,差额是否补发?

目前基本养老金暂按2019年的计发基数7486元计算,按新基数计发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以来的差额予以补发,补发的差额包括2021年养老金年度调整的差额。


03.2021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什么时候公布?

当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新退休人员用什么基数计发待遇?


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目前尚未确定,需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在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前,新退休人员暂按上年计发基数预发基本养老金,待新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核发待遇。


04.计发基数转变以后,计发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吗?

答:具体计发办法不变,与现行一致。

具体计发办法不变,与现行一致


05.2020年的计发基数从2020年1月起执行.2020年1月至6月退休人员的计发基数是否调整?


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一直实行社保年度,即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根据国家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我

省从2020年1月起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年度,当年1月至12月为一个年度,同一年度内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相同的计发基数计算。因此,2020年1-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调整按2020年计发基数计算,

新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如果低于原已发放的标准

(按7486元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加上2020年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仍按原发放标准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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