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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州生育保险迎新变化 新增3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10-11阅读:1296次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了解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生育保险有新变化。

第一,门槛降低,新政策实施后,对已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可享受待遇。

第一,扩大覆盖面,新增3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行新政策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在原有的在职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等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基础上,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退休金人员、工残(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等3类人群,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第三,在待遇水平上,新政策实施后将出现两大变化:一是新政策实施后,宫外孕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二是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引产者可根据医院意见申请生育津贴

实施新政策后,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或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的,申请报销的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延长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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