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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29阅读:1780次

3月18日,申诉人李某某以安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无故辞退,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提起劳动仲裁,颍州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经多次和用人单位联系沟通,目前,该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

调解中,工作人员首在详细了解掌握案件的基础上,围绕双方无故辞退、经济补偿金标准等焦点问题,组织双方调解,向当事人和用人单位讲解此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尊重职工自主选择解决方案的权利。最终,在解调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对补偿金的数额达成一致6400元。

据了解,颍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遵循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定纷止争的职能,提高调解和仲裁效率,有效促进全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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