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长沙市] 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 (2019年4月)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05-06阅读:2001次


热点问题 1

商业银行贷款能办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吗?

答:按月对冲业务仅支持本中心缴存、本中心贷款的职工办理,暂不支持商业银行贷款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商业银行还贷提取业务。


热点问题 2

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该怎么办?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建议,并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热点问题 3

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怎么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热点问题 4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

答:【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其中抵押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不属于我中心的业务范围,若想了解抵押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可向开发商或不动产中心了解具体情况。待抵押手续办完,即进入放款流程。


热点问题 5

房屋装修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去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健康平稳

下一篇:黄山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