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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你有几天带薪年休假?请假前先看看这些!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05-07阅读:1667次

今年你开始休年休假了吗?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现在许多在企业上班的小伙伴们对于年休假的具体规定还不太清楚,今天人社君帮伙伴们整理了“十问十答”小礼包,请笑纳!


▼▼▼

 1.企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需要什么条件?

▶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比如某个职工在甲公司工作7个月,接着又在乙公司工作5个月,该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可以休多少天?

      ▶答: 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计算年休假天数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答: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 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4.新进职工当年有年休假吗?

▶答: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包括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条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5.年休假可以分段休吗?

▶答: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我们鼓励单位根据职工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结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周末,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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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吗?

▶答: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企业职工如果已经享受了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当年还可以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答:带薪年休假与其他假期功能不同,不互相冲抵。因此,企业职工依法享受了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当年还可以再享受年休假。


  8.因公司工作太忙,职工没时间休年休假,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如果职工离职了,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休,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0.如果职工无法享受到年休假相关待遇,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
福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咨询电话
0591—8336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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