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社保指南 >正文

[黄山市] 屯溪区“三严格”落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重核工作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5-10阅读:1674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屯溪区于3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重核工作。截至4月25日,已为117名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重算养老金,完成改革后退休人员总数的44%,待遇重核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严审核。指导各参保单位按要求在网上经办平台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数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人社部门逐一对退休人员的出生日期、退休年月、工龄、退休费执行年月、视同缴费年限、职务职级、各项津补贴等关键信息进一步核准审批,为待遇重算打牢数据基础。

二是严核算。按照待遇核定业务操作规范,准确核定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区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区人社行政部门最终审批确定的申领养老金审核表,安排初审、复核人员在业务经办系统中再次对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老办法计发比例、退休时职务职级与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等项目进行核对重核。同时利用全省统一的养老金预算公式表进行手工验算,对系统测算、手工验算一致的,方可审核通过计发,确保待遇重核准确无误。

三是严发放。退休人员待遇重核本月重算完成后,从次月起按新的养老金标准发放,并从待遇执行之月起为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差额。针对补发养老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发放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同时,及时告知单位同步发放原提高退休费比例补贴部分,确保退休人员待遇落实到位。


来源:转载黄山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与区社保分中心联合开展社保费“降费率”政策培训会

下一篇:徽州区除痛点疏堵点解难点 “三提升”推进城乡居保工作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