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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转让社保,这个真没有

发布人:sdch12333时间:2019-05-13阅读:2114次

曾经有市民拨打我们热线咨询这样一个问题:

“我要离开青岛,以后都不回来了。想把社保转让给我朋友,他把钱给我,可以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那么问题紧接着就来了。

为什么不可以?!凭什么不可以?!

简单粗暴的来讲

微信图片_20190513172739.jpg

当然,简单粗暴是要不得的。

社保,有人身依附性,与公民的身份证号一一对应。

社保的参保登记、缴费、待遇享受等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并不能转让。


我们都会有这样的思维惯性,我的东西,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房子、车子都能卖,凭啥社保不能卖?!


然而,社保关系不是商品,既不能转让,也不能私人之间买卖。


社保不能转让,但可以转移,可以继承。

你的社保关系一旦建立,起初是你,终生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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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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