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失业保险 >正文

[舟山市] 我市继续延长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2亿元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9-05-15阅读:2387次

     根据浙江省厅《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再次加大政策力度。我市从2015年起先后四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最高的3%调整至目前的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下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我市企业减负6400万、2055万元、5921万元和9300万元,此次继续延长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从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预计为企业减负将达3.2亿元,大力助推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第六届嘉兴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

下一篇:南平市社保政策解答(二) 失业篇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