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南京市] 2022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为职工追缴公积金1047万元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2-03阅读:676次

2022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开展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执法责任制;加强协商调解力度,做好缴存单位与职工的沟通工作,解决双方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全年通过协商调解办结案件数量约占结案(办结)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健全分类处置机制,区分案件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执法方式,分类、分批办理群体性案件,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2022年,中心共受理执法案件541件(另有上年结转635件),结案(办结)共计44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8件,参加行政应诉9次,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通过行政执法,为63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约1047万元,较好地维护好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下一篇:宿城公积金1月份迎来“开门红”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