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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丹徒区人社局圆满完成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事实劳动关系补缴工作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2-24阅读:535次

目前,根据《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丹徒区人社局聚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事实劳动关系补缴业务,进一步规范社保补缴流程 ,确保事实劳动关系清楚、补缴年限准确,严把“入口关”;对受理、初审、监督、审核四个过程层层把关,压实“责任关”;要求经办人员资料齐全、资料真实、步骤不少、层层留痕,紧抓“落实关”,为企业职工补缴业务戴上“紧箍咒”。2022年,全年共复核事实劳动关系补缴业务61件,补缴金额约46万元。

据了解,《办法》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共12种情形,涉及各类企业的几乎所有用工形式,既包括原固定工(含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固定工) ,也包括原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工和其它各类用工等。各类情形中起始补缴时间为最早时间,用人单位成立后招录用的职工起薪时间迟于最早时间的,以用人单位成立后招录用的职工起薪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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