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工伤保险 >正文

[镇江市] 社保服务指南(十三):哪些群体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4-26阅读:1446次

参加工伤保险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用工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镇江市社保中心针对五类特殊群体出台了单独参保政策,将更多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网作用。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哪些群体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2.实习生。年满16周岁,由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3.非全日制劳动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4.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职工(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可在其参保期间,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5.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原则上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办理参保,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1)用人单位与超龄就业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

(2)《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3)《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

2.实习生

(1)三方实习协议

(2)《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3)《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

3.非全日制劳动者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

4.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

5.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

(1)《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花名册》

工伤保险费如何计算?

1、超龄人员、非全日制劳动者、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数额,为用工单位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乘以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之积。

2、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征收以实习协议期为结算期,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一次性申报征收,工伤保险费数额为用工单位实习协议期间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乘以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之积。

3、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的工伤保险费率统一按照《江苏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与费率表》规定的行业类别第五类的基准标准(1.1%)计算。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工资额难以确定的末端备案网点快递员,可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水平确定缴费基数。

注意:1、缴费费率按所在用工单位的费率标准执行。

2、缴费基数执行同期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享受?

在参保期间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和省市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使用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实际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镇江市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镇江市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镇江市社保中心: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京口区社保中心:京口区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保中心:润州区御桥巷1号

丹徒区社保中心: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镇江社保新区办: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发生工伤,有争议怎么办?来看→

下一篇:关于确定常州市市本级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