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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暨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申报业务会议召开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5-22阅读:1580次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降低社保费率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切实维护好广大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权益,5月14日上午,在淮北矿业集团会议中心,市人社局召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暨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业务会议。濉溪县、各区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驻淮单位、参保企业社保经办工作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近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全市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传达学习了国家、省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政策、出台背景及具体内容,并对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现场演示指导。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要意义,切实将降低社保费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效发展举措和重要民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加强政策宣传,采取主流媒体访谈,印发宣传手册,深入现场宣讲,以及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人社专刊、社区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积极主动解读政策,积极回应关切,合理引导论,稳定社会预期,将省降费精神传导下去,切实增强企业信心。要抓紧组织落实,认真梳理本单位享受降费红利情况,严格按规定统计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及其他相关信息,切实做好降费率和2019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据悉,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一是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参保单位已按调整前费率缴纳2019年5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将重新进行结算。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鼓励长缴费,多缴费。

降低费率后,将减轻我市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同时,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据初步测算,此次降低费率后,将惠及我市约3500户企业参保单位,预计降低社会保险费将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负5.06亿元。


来源:转载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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