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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丰县人社局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警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8-21阅读:445次

去年以来,为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丰县人社局通过“台账化管理”和“协同化工作”等方式,保障十个“关键点”,织密风险排查防控网,健全了丰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警机制。

(一)健全制度,保障“秩序点”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1+4”工作预案的通知》和《关于建立防范非正常性裁员风险预警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丰县实际制定并出台了《丰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1+4”工作预案的通知》(丰人社发〔2022〕51号),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通过加强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特殊时期应急机制,以“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任务,强化协作配合,有效排查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并维护好丰县健康、正常、持续、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互利双赢的劳动关系,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的通知》(丰政办发〔2023〕14号),促进了丰县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二)主动出击,宣传“政策点”

畅通宣传渠道,利用网络、人社公众号、定点推送维权短信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向企业和职工宣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努力在全县形成规范用工的良好氛围。截至7月底,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3万余份,开展广场宣传2次、深入企业宣传30次。

为建立劳务派遣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依法经营、规范用工、诚信服务的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经营环境,对全县42家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局业务骨干深入剖析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增强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用工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经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促进丰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三)组织协调,构建“和谐关系点”

近年来丰县积极争创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始终把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作为首要任务。为企业搭建和谐关系平台,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全面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有利于人社,惠及整个社会。近三年丰县创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2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家,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区1个。

积极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强化集体协商源头推动,突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成效,强宣传、强指导、强督查,进一步扩面提质,不断将丰县集体协商工作引向更高水平。4月底召开了丰县2023年度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现场观摩暨快递行业集体协商会议,促进快递行业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截至7月底,丰县共170余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

(四)促进就业,增强“归属认同点”

不断强化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驱动,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7月底,丰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2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8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380人,新创设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66人。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建成中国楼梯产业园、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五家“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一条龙”全方位的就业服务。通过现场招聘、“丰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微信公众号、“丰县就业”抖音直播等三位一体方式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72场,提供岗位15383个,达成就业意向 3318人。通过引导职工充分就业,让职工具有获得工作的归属感、认同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日常工作,发现“风险点”

通过入企访查、监察举报、争议仲裁申请、信访咨询、12333和12345热线咨询,以及社情舆情、企业工作群、劳动用工备案和失业保险数据分析等渠道,深入开展排查企业改革改制、停工停产、规模裁员、分流职工、欠薪欠保和群体争议等重大劳动关系和规模裁员风险,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方位研判,确保问题全部“见底”,精准掌握劳动关系风险底数。如发现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及时对存在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做好台账、明确目标、指定负责人跟踪指导。完善局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针对不同企业情况,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截至7月底,共排查企业82家;梳理12333和12345热线2条;就业、社保、仲裁、劳动监察提供风险线索2条。

(六)迅速反应,回应“关注点”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分类处置机制,建立与住建、工会、教育、工商联、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结果;对暂时难以化解到位的问题要限期督办、妥善处置,做到小问题不放过,大问题不错过,及时对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正确处理好企业、职工劳资双方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七)跟踪引导,化解“质疑点”

针对苗头性风险和妥善处理后的问题,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当事人对回复内容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后,及时、细心地加以解释和引导,实现对舆情的正确疏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提前一步、主动服务”,做足“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风险防范工作,成立联席工作组,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并随时解答相关问题,解除疑虑,形成了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升级,服务不缺位的工作局面,全面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点。

(八)强化落实,抓好“源头治理点”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全域覆盖为抓手,以国家、省、市欠薪平台反映线索办理为切入点,加大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对各自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准确掌握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规范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和工作台账管理,确保从源头上避免欠薪行为的发生。持续提高部门协调处置能力,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加快提升欠薪线索办结质量和办结率,对通过市、县投诉电话、来访、12345等渠道反映的欠薪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将线索立即转办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并跟踪督办,直至化解。防止欠薪线索外溢上行,减少国家欠薪平台线索数量。

(九)夯实基础,组建“基层网络点”

依托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起县、镇、企业三级调解网络,让劳动者享受“家门口维权”的便利,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快捷、平稳化解,提高仲裁调解效能。截至7月底,已建立15个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75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34名调解员持证上岗,实现了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全覆盖。近年来,各基层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纠纷 800余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基层组织的创建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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