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甘肃省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人:YCCMS时间:2023-11-28阅读:384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1元);
二类地区:19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5元);
三类地区:19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元);
四类地区:18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5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日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市区):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和兰州新区、嘉峪关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
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来源:其他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关于发放2021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10380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09041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6988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2489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4523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