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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以后怎么办?人社部门来解答

发布人:YCCMS时间:2024-04-18阅读:312次

工伤,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生活中,劳动者多因缺乏维权意识、对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等相关知识不甚了解,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匆匆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草草了事,致使其在身体受到损伤的同时,自身权益也遭受侵害。

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一)到工伤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

(三)伤情稳定后,到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到参保地所在社保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去哪里治?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目前莆田市范围内已经签订工伤医疗协议的机构有16家。分别是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九五医院、仙游县总医院、仙游县妇幼保健院、莆田滨海医院、仙游博爱医院、莆田市荔城区医院、莆田市中医医院、莆田福德医院、莆田莆阳医院、莆田涵江医院、莆田平民医院、莆田华侨医院、莆田秀屿区医院、莆田盛兴医院。

工伤认定要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怎么办?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到哪里领取?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向参保地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内容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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