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5-30阅读:1982次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1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52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62元/月。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7号)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全站热门
- 关于发放2021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10726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09080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7023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2528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4548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