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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单位不缴"五险一金", 违法!违法的风险责任有多大?赶快戳起来!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06-10阅读:2149次

最近远创人力小编做了一些关于社保的文章,很多小伙伴给我留言↓ ↓ ↓

企业不给我买社保是不是违法?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会有哪些法律风险?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折合到工资中一起发放,这样合法吗?一起往下看答案!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属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至少面临3方面的法律风险

①劳动者投诉的风险。  

因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劳动者事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缴起始日要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如劳动者有确切证据证明当初是因单位胁迫“被自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即使劳动者确实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仍不能豁免工伤、医疗费等赔偿责任。

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第86条等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保证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用人单位仍然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强制征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

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来源:劳动法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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