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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申办退休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6-18阅读:2077次

一、参保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参保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
 
  二、国家、省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1、男年满60周岁;
  2、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分别如下:
  (1)女工人50周岁;
  (2)长期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离开管理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 
  (3)女性管理人员失业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其离开企业满2年时办理退休。
  (4)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女雇工和一直从事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须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
  三、参保人办理病退条件
  参保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办理病退,按月享受养老金;
  1、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满15年;
  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如符合上述1、2条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应办理退职手续,按月发放生活费。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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