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讲讲异地就医那些事——转外就医备案篇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6-18阅读:2069次
“转外就医”又叫“异地转诊”,指我市参保人员发生重大疾病,因诊断不明或病情复杂等原因,需从南京转到异地就诊的情形。
(一)申请
患者填写《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可点击下载),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签署转诊意见,并由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确认。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可在南京市三级医院、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领取,也可在“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指南”、南京市人社网“政务服务-表格下载-社会保险”下载(http://rsj.nanjing.gov.cn/zwfw/bgxz/shbx/)。
(二)备案
参保人员携带经审核确认的《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就近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为1年,周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可凭外地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
办理流程是不是很简单!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进一步简化了转外就医备案流程,取消备案到医院,直接备案到就医地,降低备案门槛,放宽备案周期,拓展了备案渠道。
备案时指定转诊医院,备案后仅能在指定转诊医院就医。
备案时无需指定转诊医院(仅需注明就医地),备案后可在转外就医地所有医保医院就医。
转外就医只有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签署转诊意见。
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都可签署转诊意见。
可签署转外就医意见的医师变多了,备案的门槛降低了。
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放宽至1年
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
转外就医备案信息登记主要集中在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
转外就医备案信息登记可在市级或就近至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办理。
1、转外就医覆盖南京市各类基本医疗险种、各类参保人群,不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不分在职、退休;不分老年居民、学生儿童,转外就医备案流程都一样。
2、参保人员在转外就医地医保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3、参保人员在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回宁刷卡就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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