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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长宁区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培训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6-26阅读:2020次

    建筑业工伤按项目如何参保?能够有哪些待遇?6月21日,我区举办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培训讲座,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参加,区社保中心、区建交委的专业老师解读建筑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来自全区在建施工项目有关管理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效降低企业风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工人的合法权益,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劳动者,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且规定以建筑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传统的按用人单位为职工逐月申报参加工伤保险,难以适应建筑施工人员劳动关系复杂、工资不稳定、流动性强、变动频繁等特点,推行按建筑项目为单位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办法,这是政策最大的创新亮点。因此,按建筑项目办理工伤保险、以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缴费、工伤保险覆盖施工期全部职工的新办法,是符合建筑行业实际、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培训讲座上,重点围绕建筑业工伤按项目参保政策的核心要领做了充分的讲解,从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对如何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政策法规的普及;区社保中心的具体介绍了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尽快熟悉把握政策,切实做好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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