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工伤保险 >正文

[阜阳市] 今年度阜阳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7-08阅读:1691次

下月起,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待遇

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注意了,今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请尽快到所在社区办理,否则5月起将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4月30日前,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根本利益,杜绝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现象发生,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我市定于4月30日前对全市2019年度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认证对象是,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享受定期待遇的人员及已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供养直系亲属。

认证工作采取普查和实地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参保单位负责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表》(以下简称《认证表》)送达认证对象本人。本人办理认证完毕后将《认证表》返回原单位,由各单位逐级汇总上报认证结果。对无单位及异地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将采取实地认证的方式进行。

认证程序确定,要求通知到人

目前,市人社局工伤中心随通知下发包括《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表》、《阜阳市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汇总表》表样等文档资料。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媒体通告、张贴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以确保相关资料送达认证对象,做到联系到户,通知到人,不漏掉一个人。

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按要求,持《认证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乡镇、社区办理认证。认证机构在资格认证表上签章确认后,于4月20日前由本人或亲属将资格认证表送交或邮寄至原工作单位。各单位收到认证对象返回的认证通知书后,经审核有效,逐级汇总,于4月30日前将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工伤中心,市工伤中心将对协助认证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对年龄较大的老人、伤残级别较高且行动不便人员以及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等情况的,将坚决杜绝到指定地点认证,各单位认证人员可采用微信视频截图等现代通信手段或到享受待遇人员家中上门认证。

5月起,未认证暂停发放待遇

市人社局要求,各单位对认证结果要认真清理,如实上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给工伤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认证结果,市人社局工伤中心对确认具有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的,继续发放相关待遇;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认证表》的,将从5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并通知社区和各单位再次向认证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待遇人员被确认死亡的,予以终止发放,并依法追缴冒领的各项待遇。待遇人员重新确认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恢复发放并补发其相关待遇。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释法】职工见义勇为受伤,算工伤吗?新疆远创告诉你

下一篇:阜阳建筑工人可享 工伤“双保险”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