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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19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人:YCCMS时间:2018-11-28阅读:2164次

  1、问:2019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19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8年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9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6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800元调整为6330元;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150元调整为330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450元调整为160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370元。

  3、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2019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390元;

  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535元调整为555元;

  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720元调整为74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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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问:2019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9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5、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管理有何变化?

  答: 2019年继续坚持社区首诊、按需转诊,推动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6、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8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7、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答:1、本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

  2、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其他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今年继续推出手机APP缴费服务,满足手机APP缴费条件的人员,可直接通过手机下载安装“上海人社”APP后办理缴费业务。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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