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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2019年青岛工伤待遇计发基数确定!缴费降低后,咱的待遇不降低!

发布人:sdch12333时间:2019-07-18阅读:2097次

上周我们推文

官宣2019年青岛社保基数上下限

  《2019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定了!

青岛最低社保基数为3269元!》  

最低基数为3269元

最高基数为16346元

市民们纷纷感慨

崩溃边缘 喜提实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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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有小伙伴儿

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小声说

不就是社保缴费基数那点事儿嘛

再没有别的事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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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此处真有事儿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那些事

说起工伤待遇计发基数

就不得不从2019年以前说起

在今年以前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使用的数据

与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的数据

是一样一样一样的

均使用上年度青岛社平工资计发、核定

所以当社保基数使用数据公布后

工伤待遇计发基数同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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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今年有新情况?!

确定肯定的告诉大家

今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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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根据山东省社保降费方案

今年咱们青岛社保缴费政策有变

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的数据

由原使用上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

改为使用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并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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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2019年起

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不再使用上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来核定

那么问题来了

社保基数核定使用的数据口径变了

那么工伤待遇计发基数

使用的数据口径是不是同时变

答案是 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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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从《工伤保险条例》说起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的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与社保缴费降费方案无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与“本人工资”有关

而工伤保险条例对“本人工资”的解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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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

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

应使用青岛市社平工资来计算

所  以

2019年青岛市工伤相关待遇按规定

使用2018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与核定社保基数上下限使用的数据口径无关)

那么2018年青岛市社平工资是多少呢

2019年5月27日咱青岛市统计部门已公布

即:

2018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791元

月均5733元687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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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自2019年1月1日起

青岛市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如下

1至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月计发标准上下限为

最低:5733×60%=3440元

最高:5733×300%=17199元


5至10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月计发标准为:5733元


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

月计发标准为:5733元

同时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将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作为2019年工亡职工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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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

社保缴费按低的算

工伤待遇按高标准享受

最后一个小问题

工伤职工三个一次性待遇

计发月数各多少

咱们看长图

10.jpg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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