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医疗保险 >正文

[长沙市] 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与支付范围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09-02阅读:2923次

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根据不同年龄段进行划入,具体如下:

1、4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7%划入;

2、45周岁以上到退休前:本人缴费基数的1.2%划入;

3、退休人员:按规定基数的4%划入。基数标准如下:

a、单位退休人员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b、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c、提留了医疗保险费的改制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d、提留了医疗保险费的改制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1、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3、在协议管理药品经营单位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4、需个人缴交的大病医疗互助费等费用;

5、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6、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来源:长沙人社12333官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市医保中心“三举措” 保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稳步推进

下一篇:天津:从点滴小事做起 让群众真心感受医疗服务有改善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