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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生养二胎可报销生育保险的条件有哪些?报销二胎生育保险需要用到什么材料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11-19阅读:1602次

    生养二胎可报销生育保险的条件有哪些?报销二胎生育保险需要用到什么材料

    我国法律要求用人单位都须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其中就包含一项生育保险,这在女性生育期间可以报销很多医疗费用。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逐渐增多,所以对于二胎政策也就不再限制。二胎生育也是可以报销的。那么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下文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计划生育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2、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二、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满足上述条件的女性都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但必须遵守二胎政策的规定,所享受的待遇也跟头胎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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