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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如何开通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11-22阅读:3387次

一、开通和变更

(一)单位:

线上: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信息维护——单位基本信息维护,登记或变更经办人信息(包括经办人手机号码)。

线下: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标明单位委托谁办理该业务,需登记或变更的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由受委托人持身份证及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登记或变更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

(二)个人:

线上: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进入个人明细——点击页面右上方“设置”,进入页面登记或变更手机号码。

线下:职工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原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登记或变更个人手机号码。

二、终止

如需终止,单位提供书面申请,个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业务窗口申请,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处理。

提醒:

1、该服务我管理中心不向职工收取费用。

2、2019年4月前已订阅手机短信服务或在2019年4月后已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已申报登记手机号码的,已默认开通短信服务,无需重复开通。

3、为保障信息安全,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或个人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变更。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

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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