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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合力抗击新型肺炎 社保事务网上办理公告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20-02-05阅读:1541次

福州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福州市社保中心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我们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户外活动,尽量选择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事务,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防止疫情扩散。

特别提示

2020年2月3日—2月9日期间,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服务大厅(含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社保业务事项实施“不见面”办理。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疫情期间,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暂停缴费信息现场查询、打印服务。若在使用12333平台时遇到问题,建议拨打12333咨询电话。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

参保单位开户、12333业务、增减员、转入转出等业务

参保单位增减员建议登录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若无法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的,可通过邮寄申报材料方式办理,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

1、企业开户、12333业务、增减员业务

(1)企业开户:申请开户的企业,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企业开户介绍信,将企业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业务办结后将电话通知;
(2)企业申请开通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可登录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表格,填写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受理情况将通过电话反馈;
(3)企业增减员业务:已开通12333业务的企业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操作,尚未开通12333业务的企业,请将增减员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
(4)灵活就业人员增减业务:建议疫情过后再申请办理;若急需办理灵活就业减员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注明申请办理减员业务及申请人联系电话并签字确认,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受理情况将通过电话反馈。

2、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1)申请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注明申请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并签字确认)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在核实参保人已参保且符合转入条件后,由市社保中心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并电话告知转入申请成功(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予以退件并说明退件原因)。
(2)待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信息表》及划转转移基金之后,转入业务办结。

3、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申请人将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申请转移”,备注申请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并签字确认)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已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的,也可将联系函直接邮寄我中心。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
联系电话:0591-87305915;联系人:王家健;邮寄地址: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登记科;邮政编码:350011

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建议使用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人脸识别资格认证。在疫情期间,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联系电话:83209171;联系人:张金春

退休待遇审批、档案预约等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确需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测量体温;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发热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进入服务大厅。陪同一起前来办事且与业务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确需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通过电话预约办事服务,未提前1个工作日开展预约服务的,服务大厅将不予取号办理。

1、办理退休待遇审批业务: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到市中心经办受理科办理收件手续。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含一次性待遇支付)采取收件制,在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退休计算表及退休证等材料快递至申请人员家中。对于一家企业当月2人以上办理退休的,原则上只接受企业经办统一申报,暂不接受个人申报。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建议参保人员可选择疫情控制稳定后前往市社保中心办理。预约电话 0591-87305919;联系人:林狄潇、林琦;地点: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2、办理退休个人档案预约业务申请人事先通过电话预约,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档案寄存处等信息,市社保中心档案室将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借档函”;申请人持“借档函”即可前往档案寄存处提取档案。预约电话:0591-87305922;联系人:齐孝霖、高艳媚;邮寄地点:市劳动保障大厦四楼档案室;邮政编码:350011

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注销等业务

1、用人单位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受理时间,在预约时间内到市中心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待遇收件手续;工伤待遇审批完后,市社保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审批结果。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亡待遇给付、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须提前预约。预约电话 0591-87305921;联系人:曾进;邮寄地点:市劳动保障大厦九楼工伤保险科;邮政编码:350011
2、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注销业务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社会保险(养老、工伤)注销结算登记表》、《注销工伤保险申请报告》、《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申报表》,企业信息填写完整后(应缴清当月工伤保险费且无历史欠缴费用),加盖公章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受理情况将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 0591-87305915;联系人:黄洁;邮寄地址: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登记科;邮政编码:350011

对入驻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社保窗口,应遵从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要求做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591-83929102、 0591-87305925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0年2月2日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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