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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扎实做好社保费“免减缓”政策落实工作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4-10阅读:960次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安徽省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落实,定远县养老中心迅速反应,在摸清全县参保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全县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缓工作。

  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安徽省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出台后,定远县养老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利用多种形式向参保企业宣讲政策,同时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到县经开区和炉桥盐化工业园上门宣传走访,印发《定远县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彩页》1000份,张贴公告,营造良好工作舆论氛围,做到应知尽知。

  部门配合,做好企业类型划分等基础工作。为掌握企业类型等基础信息,准确做到哪些企业和单位免征、减征、缓缴。定远县养老中心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加班加点,认真核对,同时加强与县经信委、县地税局沟通协调,准确掌握我县参保企业的类型,在系统上进行“免、减、缓”类型标识。为这一政策的执行奠定了基础,通过上下级联动,部门间配合,最终确定该县符合“免、减、缓”条件的大型企业5家,中小微企业464家,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35家,按单位参保个体工商户11家上报县税务局。

  及时做好2月份退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及时做好退费工作,缓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压力,定远县养老中心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利用双休日时间,加班加点,在税务和财政大力支持配合下,于3月底顺利完成企业2月份社保费退还工作。全县累计退还养老保险费4224494.54元、失业保险费153675.99元、医疗保险费1361200元、工商保险费106486.32元。在做好退费基础上,县养老中心按照我省阶段性“免、减、缓”社保费的政策要求,按照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至4月份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和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至6月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及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的政策要求,分别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测算,确保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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