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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外国人在福州市企业就业,用人单位怎么样给外籍人办理工作签?企业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才能给外籍人士办理就业证明?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01-20阅读:2409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福州市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须向福州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和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登记机关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的用人单位除外)。您可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wp.safea.gov.cn/)“办事流程”板块下载“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暂行版)”了解该业务相关政策,并按照服务指南要求,结合自身申请类型(A、B、C类),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初次登录该系统需聘请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受理流程共四个环节,即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决定。预审通过后,B、C类(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外国人需将申请材料带至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取号并到窗口办理,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咨询电话838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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