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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呈现“四多四少”特点

发布人:qh时间:2020-08-06阅读:1130次

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1105件,调解成功率65%,仲裁结案率88%,为1120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213.57万元,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总体平稳,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上半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四多四少”特点:

“四多”:一是三地区案件数量较多。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密集、用人单位较多的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占案件总数的90%以上。二是劳动报酬类案件较多。受理劳动报酬类案件578件,占52.3%;社会保险类案件125件,占11.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案件225件,占20.4%。表明说明部分用人单位在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劳动报酬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三是私营企业争议居多。上半年,共受理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1037件,占案件总数的93.8%。其主要原因是私营企业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应进一步加大对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力度,增强私营企业依法用工、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四是二季度案件量增多。受一季度疫情期间因当事人推迟维权、调解仲裁机构暂缓受理、中止审理等因素影响,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有所减少。随着二季度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劳动者维权需求进一步释放,案件数量比一季度上升35.3%,西宁市部分县(区)出现案件排期的情况。同时,争议复杂化、诉求多元化态势较为明显,导致调解成功难,处理难度不断增大。

“四少”。一是涉疫情案件数量少。上半年共受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12件。其中:省本级1件、西宁市5件、海东市5件、海南州1件,占案件总数的1.2%,主要是劳动关系领域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疫情类案件少有发生。二是重大集体争议案件较少。发生10人以上集体争议1件,同比减少5件,全省未发生因企业破产、倒闭、转让等引发的大规模降薪裁员、欠薪欠保等方面的争议案件。三是涉案人数减少。案件涉及劳动者1120人,同比下降8.5%,反映出争议案件大多为个案,未发生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四是涉案金额减少。涉案金额3213.57万元,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024.3万元,全省没有发生涉及较大金额的恶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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