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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工伤异地转院就医费用可否报销?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1-20阅读:1245次

  咨询:我之前在福山区交了两年职工社保,因年龄问题想把社保转入农村社保,需要怎么操作?

  答复:职工在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城镇职工缴费满15年将城乡居民保险转入城镇职工保险。如果不满15年,应将城镇职工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衔接合并后一并计算退休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可携带身份证件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咨询:我三年前发生的工伤,当时公司送福山医院(二甲医院)术后医生说情况不好,面临截肢,情况紧急自己家人就联系了文登整骨医院,公司也同意转院,到文登整骨医院才得知异地就医需要三甲医院的转院证明,现在异地就医的这部分费用不能报销,这个费用该谁承担?

  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因此,未经转诊申请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咨询:请问异地怎么在网上办理转移社保?

  答复: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城镇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交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满10年方可转移。注:如您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相应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参保职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进行自助、免材料申请。参保职工办理省内跨市转入烟台,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或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服务”中的“微人社 公测”,选择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提报相关数据后即可。参保职工办理省内跨市转出烟台,可直接前往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如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登录烟台市人社局官(http://rshj.yantai.gov.cn/)网上办事模块,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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