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生育保险 · 办事直通车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3-08阅读:1260次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男职工为女方办理生育保险的,享受福州生育保险哪些待遇的知识,一起看看吧。
一、男职工为女方办理生育保险的,享受福州生育保险哪些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男职工配偶,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生育的,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男职工所在单位生育津贴的50%,2018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可享受支付生育医疗费待遇。
二、福州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是指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女职工生育入院分娩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对于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分娩后三个月至两年内(流产的半年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至社保机构办理支付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华律网提示: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五条:“2018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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