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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申领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19阅读:2080次

事项名称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申领
设定依据(1)《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 (2)《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1)《安庆市企业离休、退休(退职)职工死亡报告单》1张(在职死亡人员无需填写) (2)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凭证,棺葬的须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国家规定可以不实行火化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3)死亡参保人员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4)死亡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 (5)《安庆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审核表》1张(需加盖死亡人员所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公章) (6)用人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档案在市社保局托管的,提供领取人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1张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申请(档案在市社保局托管的,由死亡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直接申请)→办理窗口核算(初审、复核)→审批→发放

办理地点安庆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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