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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新增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19阅读:2180次

事项名称新增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1)退休(职)人员一寸近期照片3张; (2)《企业退休职工档案标准工资申报表》2张 (3)《安庆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2张 (4)退休(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
办理流程

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申请→办理窗口核算(初审、复核)→人社局下发退休(职)批复→发放→退休(职)人员次月12日起按月领取(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

办理地点安庆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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