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等待遇调整到位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24阅读:1736次

日前,市人社局完成全市参保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调整的审核确认工作,全市331名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待工作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此次待遇调整共涉及参保1-4级工伤职工86人,其中1级10人,2级12人,3级21人,四级43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45人,其中供养配偶16人,其他供养亲属229人。调整后,我市1-4级工伤职工人均每月伤残津贴分别为3133元、3395元、2718元和2488元,人均分别增加166元、409元、397元和314元;工亡职工供养配偶人均每月抚恤金1340元,人均增加402元;其他供养亲属人均每月抚恤金为980元,人均增加146元,工伤人员生活待遇保障水平得到一定的提高。


来源:转载六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河南2019年度省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正在进行

下一篇:加强监督指导 严把城乡居保风险防控关口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