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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泉州市16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启用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7-29阅读:784次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7月28日,全市12个县(市、区)同步举行“泉州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启用仪式,构建市、县、乡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让群众不出乡镇,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医保便捷服务。

据悉,此次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里设有医保服务窗口,下沉乡镇(街道)办理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共有14项,其中包括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市16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高频事项城乡办理无差别,既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通过医保经办业务的分流,也有效解决各县(市、区)医保办事人员拥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永春县东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娟表示,在乡镇设立窗口,把医保经办业务下放到基层,群众可以不用出乡、不用出镇就能享受到医保服务。

此次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基层,将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为推进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建设,泉州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筹集近400万元用于提升医保窗口软硬件设施水平,医保部门也将加强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培训指导工作,推进落实医保的“暖心服务”,积极扩大下放事项范围,推出更多医保便民惠民举措,增强群众医疗保障幸福感。

下沉乡镇(街道)办理的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1.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6.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8.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9.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0.门诊费用报销(初审)

11.住院费用报销(初审)

12.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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