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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贵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医、保、患”三方共赢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7-29阅读:829次

7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六盘水市和遵义市成为全国32个DRG/DIP改革示范城市之一,基本形成了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格局,贵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显。

近年来,贵州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认真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推进医保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

据介绍,所谓DRG付费,就是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医保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从全球来看,目前有40多个国家将其应用于医保定价或基金预算。而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利用大数据将住院病例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

贵州省建立由医保、医疗、信息、统计等专家、高校科研人员共同组成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结合、示范医院现场讲解等方式,举办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医保经办人员、医务人员的认识和业务经办能力,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持。目前,贵州省10个医保统筹区已全面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六盘水市、铜仁市实行DRG支付方式改革,其余医保统筹区实行DIP支付方式改革。

此外,贵州强化协同推进,促进医药同向发展。目前,主动参与改革的的大部分医疗机构CMI值、医院病案质量、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指标均有所升高,次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药耗占比、检查检验占比、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均有所降低。

同时,贵州医保系统强化监管考核,不断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医保报销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就医费用同步下降,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以黔南州为例,DIP改革后,患者人均住院天数由实施前的9.3天下降至8.4天,下降9.68%,患者人均住院自付费用由实施前的1525元下降到1406元,下降7.8%。

贵州还在DRG/DIP政策框架范围内,将住院中医优势病种融入改革,予以分值系数倾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贵州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昭林表示,下一步,贵州省医保局将持续深化改革,到2024年底,贵州省所有医保统筹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2025年底,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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