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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申用公租房还可获得租赁补贴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6-14阅读:1307次

  按照市场标准价格缴纳房租,然后根据租户的状态返还补贴,是合肥公租房推行的“租补分离”。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

  6月起,符合条件的每户申请者可获得最高300元的租赁补贴。

  今年5月,合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推行的“租补分离”,就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新办法之一。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后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人;

  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四类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分别为18元、16.2元、10.8元、7.2元/月·平方米·人。

  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补贴标准提高20%。

  考虑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这一因素,新办法规定:每户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也能获得补贴,其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分别为300元/月·户和200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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