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滁州市]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7-15阅读:1876次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08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 94 次   字体:[] [] []

为切实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打击以假证件、假信息和假合同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中心网站、微信、窗口电子屏及各类纸质媒体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向缴存职工告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并开展针对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学习培训,把握政策要领。通过专题业务培训和职工自学等方式进行各类公积金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内容,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三、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和材料的审核。一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提高识别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能力。二是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商请信息产生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代为核查信息并反馈结果。

四、加强内部控制,开展内审稽查。一是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审批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二是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工作,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三是定期和不定期对提取业务进行内审稽查,形成前台受理互查、后台复核审批、内审稽查三道防线。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和疑似骗提材料进行重点核查。

五、发现违规提取,依法严厉打击。一是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提取行为,立即停止审核审批,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违规提取成功的缴存职工,责令退回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向缴存人工作单位通报、取消缴存人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将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人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归集提取科--黄俊虎)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滁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业务交流

下一篇:三明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