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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个人账户转移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9-18阅读:1969次

  办理事项: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经办人携带要件资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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